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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不久前全球健康产业合作大会暨中国-中东欧医药健康创新发展峰会的落幕,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在生物制药、医疗器械、疫苗研发、健康服务等领域的合作更进一步。
为了促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商务部支持浙江省宁波市等地方高标准建设中国-中东欧国家经贸合作示范区、产业合作园区,进一步推动通关便利化,吸引更多中东欧企业来华投资。在医疗器械领域,又有哪些利好措施推动了医疗器械进口,为产品外贸通关带来便利呢?
一、降税改革,减少企业通关负担
(1)降低部分医疗器材税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我国每年都会对进口商品税率进行动态调整。2021年1月1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的《2021年关税调整方案》正式实施,其中提出对883项商品实施低于最惠国税率的进口暂定税率,包括降低人工心脏瓣膜、助听器等医疗器材的进口关税。
在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亦制定了对享有临床应用与研究的医疗技术准入、大型医用设备审批、允许境外资本举办医疗机构、降低医疗器械和药品进口关税等优惠政策。
(2)进口通关模式优化
去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意见要求,进一步提高进出口通关效率。推行进出口货物“提前申报”,企业提前办理申报手续,海关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后即办理货物查验、放行手续。优化进口“两步申报”通关模式,企业进行“概要申报”且海关完成风险排查处置后,即允许企业将货物提离。在符合条件的监管作业场所开展进口货物“船边直提”和出口货物“抵港直装”试点。推行查验作业全程监控和留痕,允许有条件的地方实行企业自主选择是否陪同查验,减轻企业负担。严禁口岸为压缩通关时间简单采取单日限流、控制报关等不合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