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从国家医保局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医保谈判药品配备机构名单(第二批)公布。
本次国家医保局组织企业报送的配备信息共涉及92个药品,均为2020年谈判新增进入国家医保目录的品种。截至2021年5月31日,92个药品在全国8.4万家定点医药机构配备,其中定点医疗机构3.2万家,定点零售药店5.2万家。
分品种看,富马酸伏诺拉生片等5个药品在全国32个省份(含兵团)均有配备,73个药品覆盖省份已超过20个省份。
总体上,谈判药品配备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临床急需药品的配备机构数量保持快速增长。与4月份相比,19个临床急需药品配备机构数量从3324家增加到5572家,增幅达68%;覆盖省份的数量也持续增加,平均覆盖省份的数量从22个增至25个。二是不同治疗领域药品的配备情况存在差别,肿瘤、慢性病等配备情况优于抗感染、骨科、肠外营养等药品配备情况。三是同期上市的药品中,西药配备机构数量高于中成药。四是配备机构数量与药品上市时间呈正相关,上市时间越长,配备机构数量越多。五是不同地区间存在差别。从平均配备药品数量看,东、中、西部地区呈递减趋势。
据了解,2020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后,共新增119种药品进入目录,另有29种原目录内药品被调出目录。本次调整共计119种药品谈判成功,平均降价50.6%。调整后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0年)》内西药和中成药总数为2800种,其中西药1426种,中成药1374种。目录内中药饮片892种。
今年5月,国家医保局公布了2020年国家医保目录新准入的部分谈判药品配备机构参考名单(第一批),截至4月15日,19种谈判药品在全国3324家定点医药机构有配备,其中定点医疗机构1417家、定点零售药店1907家。
北京大学医药学院医药学管理与临床药学系教授、北京大学医药管理国际研究中心主任史录文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采访时表示,因为每个地区、每家医院都有医疗服务特点,即使是综合性大三甲医院,也有其自身强项科室,患者针对医院的不同特点也会有不同的趋向性,所以每个地区每家医院的医保谈判药品配备情况也有所区别。
对于东、中、西部地区平均配备药品数量呈递减趋势,史录文表示,对于较偏远地区,当地患者可能更趋向到医疗资源更丰富的地区就诊,另外也与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相关,故药品配备数量不及东部部分地区。
为确保国家医保谈判药品顺利落地,更好满足广大参保患者合理的用药需求,今年5月,国家医保局和国家卫健委印发《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双通道”是指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个渠道,满足谈判药品供应保障、临床使用等方面的合理需求,并同步纳入医保支付的机制。
史录文对21世纪经济报道表示,“最后一公里”问题是一个系统性问题,涉及多方面因素,除了渠道,还与医务人员对产品的认知密切相关,“大夫只有基于科学证据,经过实践,才能掌握如何使用某个产品,知道对什么样的患者、在什么情况下使用更合理。”
另外解决了最后一公里,药品到达患者手中后,如何持续正确精准使用也是需要关注的问题。
史录文对21世纪经济报道指出,给患者用药指导、监控效果和不良反应同样非常重要。“这是长期的工作,需要跟踪患者,和患者间保持持续沟通,甚至有时候需要医生派出助手去服务患者,但是目前的重要问题是医生诊断完后很难再服务数量庞大的患者,需要构建药师服务团队,让患者持续精准使用药物。” 史录文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