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辖区内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权益,提高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按照《关于开展新增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定点医疗机构工作的通知》(京医保中心发〔2019〕123号)文件规定,已将北京市大兴区首座御园社区卫生服务站和北京市大兴区盛嘉华苑社区卫生服务站纳入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签订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自2021年7月10日起为参保人员提供基本医疗保险服务。
区医保中心根据医疗保险管理规定和服务协议规定,要求新增的两家定点医疗机构自觉遵守服务协议约定,严格执行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各项政策规定,主动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医疗行为,切实为广大参保人员提供有效、安全、规范、合理的医疗服务。区医保中心将对新增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工作提供优质服务并严格监督管理,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截至目前,大兴区协议有效的定点医疗机构共计166家,定点零售药店39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