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日前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推动中西医协同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军队卫生部门和各级综合医院进一步提高对中西医协同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为中西医协同发展创造条件。总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医疗救治经验,进一步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完善中西医结合相关制度。
《意见》明确,加强县级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建设。以分级诊疗、医联体和紧密型县域医共同体建设等工作为抓手,推进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推动构建完善中西医结合分级诊疗服务体系,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基层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防治中的作用。
与此同时,创新中西医协作医疗模式。《意见》要求,综合医院要紧密结合本院的发展重点和优势专科,针对中医药治疗有优势的病种,找准中医药治疗的切入点和介入时机,通过中西医协作,研究制定实施“宜中则中、宜西则西”的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
加强医疗质量控制和评价。综合医院要按照《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建立覆盖中西医临床诊疗服务全过程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与控制体系,实施中西医结合的诊疗指南、技术规范和临床路径,加强对中西医临床诊疗的医疗质量管理与评价,将中医诊疗质量保障情况纳入医院评审标准,充分运用医疗质量管理工具和信息化手段开展日常医疗质量管理和控制。
此外,《意见》还指出,综合医院应当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等文件规定建立中药处方点评制度,加强中药处方质量管理,促进中药合理使用。
在加强中医药队伍建设上,《意见》强调,完善综合医院中医药人才评价体系。改革完善中医药职称评聘制度,把中医医学才能、医德医风作为主要评价标准,把会看病、看好病作为主要评价内容,以中医药理论掌握程度和运用中医理、法、方、药处理疾病的实际能力为主要考核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