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 建设全国统一医保信息平台圈

  • 1成员
  • 0帖子

圈公告

11月2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提出,提升医保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快推进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建设,支持“互联网+”医疗复诊处方流转。

方正非银分析师李鑫指出,该政策对于保险公司整合医疗资源、实现保险的理赔支付与医疗费用挂钩起到重要的助推作用;此外对于长期医疗险的普及和推广,也将起到重要助推作用。

《意见》指出,做好“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工作是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重要动力。有利于促进医疗服务供给侧改革,扩大优质医药服务供给;有利于推动医疗机构和医保经办机构提升管理水平,为参保人提供方便快捷的医疗和医保服务。

《意见》从“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协议管理、“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政策、“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经办管理服务、“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措施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意见》规定,开展“互联网+”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可以通过其依托的实体医疗机构,自愿向所在统筹地区医保经办机构申请签订“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补充协议。

实体医疗机构为非定点医疗机构的,可在申请签订医保定点协议的同时,一并申请“互联网+”医疗服务补充协议。此外还明确了定点医疗机构应具备的六大基本条件。

在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政策方面,支持“互联网+”医疗复诊处方流转。探索定点医疗机构外购处方信息与定点零售药店互联互通,有条件的统筹地区可以依托全国统一医保信息平台,加快推进外购处方流转相关功能模块应用,便于“互联网+”医疗服务复诊处方流转。探索开展统筹地区间外购处方流转相关功能模块互认,实现“信息和处方多跑路,患者少跑腿”。

《意见》明确要提升医保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快推进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建设,完善人证相符审核、复诊条件审核、电子处方认证、处方流转平台等信息模块建设,加快医保电子凭证、医保信息业务编码的推广和应用。

李鑫对财联社记者表示,政策出台后,“保险+互联网+医疗”变得更为可行。以往保险公司要打通医疗资源比较困难,因为医疗信息是封闭的;而线上化后,有利于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建设,对于保险公司承保、理赔将会有比较大的助推。据其透露,蚂蚁保险也会做这一部分的整合;而太保等传统保险公司也已经有了“触手”。

据了解,9月27日,中国太保与瑞金医院在沪签署合作协议,正式启动互联网医院建设。成立于1907年的瑞金医院是国内顶级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近年来,该院致力于推进“互联网+”改善医疗服务工作和智慧医院建设。

/
我要发帖